記者李東華實習生牛慧通訊員賀天牧
  晨報訊經過兩年的戀愛,魏小姐終於與丈夫走進婚姻殿堂。但沒想到的是,在領證後的第9天,丈夫就被警方刑拘,通過警方的調查,她才得知丈夫不但劣跡斑斑,而且腳踩“多船”。普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,支持了魏小姐的離婚請求。
  傅某比魏小姐大7歲,相識時,傅某外表帥氣且看起來各方麵條件都很優越,這讓魏小姐對其一見傾心。2012年1月底,魏小姐和傅某登記結婚。
  2012年2月8日,魏小姐突然接到公安局電話,被告知丈夫因涉嫌詐騙罪被刑拘。到公安局後,警方又進一步告訴魏小姐傅某以前還有案底,1997年因招搖撞騙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6個月、緩刑1年;2005年4月又因詐騙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。在傅某被刑拘後,魏小姐還從一名王姓女子口中得知,傅某已經追求她大半年了。這次,傅某本來是準備陪對方去澳門游玩,不料在機場出境時被警方扣下。
  讓魏小姐更沒想到的是,其丈夫涉及的詐騙罪中,還牽扯出了另兩名女友,於小姐與薑小姐。原來,2009年底,傅某同於小姐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。2010年4月,傅某以被項目工地的包工頭追殺、途經越南需要路費為由,要求於小姐為其匯款。於小姐通過銀行轉賬給傅某1.2萬元,之後便再也聯繫不上傅某。2010年6月,傅某通過網絡認識了薑小姐,並自稱是某知名公司的註冊會計師。同年7月底起,傅某多次藉口經營的服裝店需要開新店擴大規模、新開的游戲房店面需要裝修等,先後騙取薑小姐錢款人民幣26.8萬元。
  2010年12月起,傅某將騙來的錢先後租賃本市長寧區某商場商鋪,用來銷售假冒的古馳、路易威登、江詩丹頓、卡地亞等商標的包袋、手錶、戒指等,直到2012年2月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感到受了欺騙的魏小姐在今年4月將丈夫告上法庭,提出與傅某離婚並獲法院支持。
  (原標題:丈夫被抓後才知道嫁給了詐騙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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